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1工程基本建设情况本项目厂址选定在山东省平邑县城区西侧约6km处贺庄老邱峪长山北侧的山脚下,长山环绕厂址的西、南两侧,北侧有部分山体,是良好的天然屏障。长山山峰海拔高程在300m~480m之间,与所选厂址相对高差约140m~220m。工程建设性质为二期扩建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生产线项目,建设规模为中型,厂区呈不规则形状,总用地面积63.79hm2,总建筑面积52827m2。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9月进入施工准备期,2012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进行试车调试,2013年7月生产线投入试生产,2013年8月完成调试投入正式生产,工程建设总工期12个月。1.2项目区概况项目区所在区域地貌单元属低山丘陵区,地面高程在20~1159m(1985国家高程基准)之间,为暖温带季风区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光照充足,气候适宜,四季分明。多年平均降水量为779.5mm,年内降水分配严重不均,汛期(6-9月)降水占到全年的73.9%。多年平均气温13.5℃,极端最高气温为41.8℃,极端最低气温-15.9℃。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681.0mm。多年平均风速为2.3m/s。≥10℃的积温为4500℃,区域多年平均冻土深度为39cm。项目区的土壤主要为棕壤,植被类型以暖温带落叶阔叶林为主,地表植被以农业植被为主。主要树种有杨树、侧柏、泡桐、刺槐等;农作物主要以玉米、花生为主。项目区所在区域的林草覆盖率约为27%。项目区地处蒙山低山丘陵区,根据水利部2006年2号文《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本项目区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以轻度为主,现状土壤侵蚀模数约为1000t/(km2·a)。按水利部《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该区域属于北方土石山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1.3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和防治标准等级根据水利部2006年2号文《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本项目区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根据地形、降水、土壤侵蚀基准强度进行相应的修正,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2.1制约性因素分析由于本工程为扩建项目,主体设计未对工程选址及厂区布置形式做比选方案设计。本方案从水土保持的角度,依次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布局及占地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评价,未发现绝对限制因素。本方案针对10项严格限制行为和2项普遍要求行为因素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进行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以提高工程总体的水土流失防治水平,减轻或降低各种限制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2.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计评价结论主体工程设计了一些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对于减少工程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具有一定作用。然而对于部分临时防护措施及植物绿化设计等考虑不足,本方案就此加以补充和完善,使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一并纳入到本方案中,形成完整科学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3.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对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的分析,本项目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53.41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50.83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2.58hm2。3.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是根据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类型与强度,结合原地貌类型、施工区划分的,分区是合理布设防治措施和进行典型设计并推算工程量的基础条件,分区的目的是使措施设计更具有针对性。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分析,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3个防治区,分别为厂区防治区、出厂道路防治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4水土流失预测结果项目建设扰动、破坏原地貌和植被面积32.17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32.17hm2。项目施工期约有21.16万m3的土临时堆放于场区内。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1954t;可能产生的新增土壤流失量1432t,其中施工期新增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