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比较与分析张继德2006
11一、历史沿革: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下称新准则),是在原2001年无形资产准则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制定的
对于进一步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要求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二、主要内容:(一)无形资产的确认无形资产的确认要满足两条要求:一是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二是符合无形资产的其他确认条件
1、无形资产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明确区分,不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其他确认条件:与实物资产一样,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同样包括:“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这两项内容
“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为无形资产的可辨认奠定了基础
新准则同时规定了与无形项目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界限,指出可以资本化的无形项目支出只包括: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以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其他与无形项目有关的支出必须费用化
(二)企业内部研发支出分阶段作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1、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符合确认条件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
2、“研究”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