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联华村村干部制度第一章村干部的选举(选拔)任用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根据《联华村村民自治章程》第二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村干部的设置:1.村民委员会委员:设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2—6人;2.条线干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置;3.企业干部:设厂长或经理1人、会计1人、出纳1人,根据需要设厂长或经理助理;4.村民小组干部:设村民联组长1人,老协组长1人,女同志选为村民小组长的兼妇女队长
第三条村干部的基本条件:1.要拥护党的领导;2.要热爱祖国、热爱家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3.要有群众基础,不但能诚心诚意为村民服务,而且要全心全意为村民谋利益;4.要带头学法、守法、懂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5.要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办事公道、讲诚信、讲礼貌、讲风格;6.要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办事能力和处理应急状态的应变能力,能独立完成艰巨的任务;7.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在干部间亲密相处、团结一致,能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8.要有适应本职工作的文化知识;9.担任经济工作的干部不但要有政治头脑,并且要有经济头脑;10.要有开拓创新精神,勇于在前进道路上不断学习、实践、研究、总结、提高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干部的产生,采用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由村民依法直接选举产生,其产生程序为:1.自愿登记,凡要参加竞选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到选举委员会登记处分别登记;2.竞选演讲:竞选人员登记后必须在村民会议上发表施政演讲、并回答村民的提问;3.召开选举大会由村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投票产生
4.具体执行《联华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五条村条线干部、其他村办事员、企业干部有村民委员会聘用,除工会、团支部、妇联、老协、残协选举产生的外,其产生程序为:1.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建议名单;2.经村民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3.通过的名单村民委员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