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联华村村干部制度第一章村干部的选举(选拔)任用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根据《联华村村民自治章程》第二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村干部的设置:1.村民委员会委员:设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2—6人;2.条线干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置;3.企业干部:设厂长或经理1人、会计1人、出纳1人,根据需要设厂长或经理助理;4.村民小组干部:设村民联组长1人,老协组长1人,女同志选为村民小组长的兼妇女队长。第三条村干部的基本条件:1.要拥护党的领导;2.要热爱祖国、热爱家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3.要有群众基础,不但能诚心诚意为村民服务,而且要全心全意为村民谋利益;4.要带头学法、守法、懂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5.要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办事公道、讲诚信、讲礼貌、讲风格;6.要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办事能力和处理应急状态的应变能力,能独立完成艰巨的任务;7.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在干部间亲密相处、团结一致,能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8.要有适应本职工作的文化知识;9.担任经济工作的干部不但要有政治头脑,并且要有经济头脑;10.要有开拓创新精神,勇于在前进道路上不断学习、实践、研究、总结、提高。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干部的产生,采用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由村民依法直接选举产生,其产生程序为:1.自愿登记,凡要参加竞选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到选举委员会登记处分别登记;2.竞选演讲:竞选人员登记后必须在村民会议上发表施政演讲、并回答村民的提问;3.召开选举大会由村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投票产生。4.具体执行《联华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条村条线干部、其他村办事员、企业干部有村民委员会聘用,除工会、团支部、妇联、老协、残协选举产生的外,其产生程序为:1.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建议名单;2.经村民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3.通过的名单村民委员会以文件的形式发集体聘用书;4.实行一年一聘制,每年的12月15日为干部的聘用日,对次年的干部聘用,如未继续被聘者,作为辞退处理,一般不予以安排工作。第六条村民小组干部的产生:1.村民小组联组长的产生,由各联组村民民主推选产生,任期同村民委员会相同,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进行;2.村民小组老协组长的产生,由村老年协会提出建议名单,报交村民委员会审批后任命。第二章村干部工作责任制度第七条根据《联华村村民自治章程》第十三条的规定制订本制度。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干部工作责任:1.村民委员会主任工作责任:(1)接受镇人民政府的指导,服从村党总支的领导,认真执行实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订的章程、制度和村民委员会作出的合法决定,并对其负责;(2)全面负责并主持村民委员会日常工作,发挥村民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维护班子团结,对村干部工作有正确的指导意见,处理村务有序从速;(3)对重大村务和村民依章建议需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做好会前文件和有关资料准备,确保会议正常召开。(4)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主要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科学等有关知识,并组织村干部、村民不断学习,提高个体综合素质和村民群体综合素质;(5)要有敏感的政治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拎得清;(6)要有清醒的经济头脑,带领村民合法政富、勤劳致富,发展多元经济,壮大集体经济;(7)要有惜民爱民的思想和行为,始终以为村民服务和谋利益为己任;(8)要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9)认真承办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并力争办好;(10)批阅条线干部工作记录和听取汇报,认真写好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每年必须向村民会议报告一次。2.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工作责任:(1)参与村民委员会集体领导,发挥个人在集体领导中的积极作用,维护班子团结,协助村民委员会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并服从主任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指导;(2)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做到认真负责、求真务实、处事有序从速,并要做细、做实、做到位;(3)要自觉学习,不逞能,工作要不断研究、总结,并有新意和朝气;(4)要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