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9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验收报送工作程序………………………………………1第三章建设单位职责……………………………………………2第四章归档文件质量要求………………………………………3第五章档案整理基本要求………………………………………4第六章声像档案的归档范围及编制要求………………………6第七章电子档案的编制与报送…………………………………8附件:1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2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归档范围3
园林工程档案归档内容4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卷盒、著录单式样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济南市档案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建设设施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民防空工程及有关的军事工程
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以下简称竣工档案)是指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竣工测量资料、声像资料以及相关的管线竣工测量资料
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并按工程建设程序进行编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五、本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相应的市或区(县)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报送工作程序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