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及相关规范内容解读2009年7月9日住建部第347号公告批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13-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同时废止
该标准实施半年来,仍有相当多参建单位对规范内容掌握不透,导致工程实施中违反该标准用错玻璃类型及规格的事件反复发生
笔者通过对比JGJ113-2009及JGJ113-2003、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江苏省《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等标准,就此次规范调整涉及部分内容解读如下:一、门窗中常用玻璃种类:平板玻璃、中空玻璃、真空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压花玻璃等
二、安全玻璃1、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2、安全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玻璃总类公称厚度(mm)最大许用面积(m2)钢化玻璃456810122
0夹层玻璃6
0注:本表摘自《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3、安全玻璃的选用,见表2表2安全玻璃的选用应用部位应用条件玻璃种类、规格要求活动门、固定门用玻璃落地窗用玻璃有框应符合表1的规定无框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运动场所中装配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