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交底(老师:省安装公司(定额主编)赵启哲)一、综合性问题说明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实际运距与定额取定(100米)不符时均不得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高度在6层或20米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所计取的增加费用,计算基数中应包括6层或20米以下全部工程的人工费,计取的范围为给排水、采暖、燃气、电气、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通风空调等工程
(1)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以上(不含6层)的多层建筑,单层指自室外设计正负零至檐口高度在20米以上(不含20米)的建筑,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其中之一均可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
注意计算高度时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局部建筑物,但应包括地下建筑物
(2)层数包括地下室层数、当层高2
2米以下时不能计层数但能计高度
(3)高层建筑增加费含: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台班增加费、加压水泵机械台班费、工人上下所用升降设备费
(4)在高层建筑物施工中,同时又符合超高施工条件的,可以同时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和超高费
4、脚手架搭拆费,各册是综合考虑的,无论室内室外(第6册规定除外)是否发生脚手架,还是利用土建或其他专业的脚手架,均得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综合系数)
5、超高增加费是指安装高度大于3
6米以上时考虑的费用,其操作物的高度,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高度,无楼层的按设计正负零至操作物的高度
6、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如果安装工作不受干扰的,不应计取此项费用
7、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不含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施工自身造成的有害环境不属此项规定
8、价目表中拆除费用是指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