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与《高规》消防给水系统分类不同之讨论作者:施建纲摘要:本文以规范为依据讨论了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及一些歧义,说明了准确分类的意义,并对分类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词:消防给水系统常高压制临时高压制低压制稳高压制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我们在消防设计中可应用的技术越来越多,准确地理解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对于设计的合理性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因为规范对不同的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些要求使我们不得不推究一些新技术(如恒压变频技术)属于何种系统
等亟欲明确的问题,或者说系统的分类问题变得极为重要,然而,由于现实中规范之间的不统一、规范与出版物之间的不统一,什么是“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与“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间的区别常令设计人员莫衷一是,无所适从
因此笔者认为,认识现有资料的冲突,认识冲突的危害性,探讨合理的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依据、最终达成合理、优化、合法的共识乃当务之急,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各出版物之间对消防给水系统分类的不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下简称“建规”)关于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笔者整理了一下,主要有三处,即8
3条条文说明、8
3条条文说明
3条中,“建规”给出了三种系统,即高压制、临时高压制和低压制,规范说:“如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如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水柱(从地面算起)
3条条文说明中对高压、临时高压、低压共三种给水系统的解释分别是这样的(低压略):1、高压系统:“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火场上不需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水泵加压,而直接由消火栓接出水带、水枪灭火
”2、临时高压系统:“在临时高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