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WS56-010-20071船舶照明系统设计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船舶照明系统的设计依据、设计内容与方法以及照明系统图的设绘要求和照明布置图的设绘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建造的常规船舶照明系统的设计
2设计依据2
1该船入级的船级社规范
2SOLAS公约及其它有关规则
3船舶建造规格书
4全船总布置图
5机舱布置图
6舱室布置图
3设计内容与方法3
1系统设计常规船舶的照明系统包括正常照明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
1正常照明系统3
1正常照明由主配电板经照明分电箱分层或分区域供电
在全船的机器处所、工作舱室、居住舱室、公共区域、内外走道等可能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应提供正常照明
25万吨以上的大型船舶的艏部设置独立的正常照明系统,由艏部照明变压器供电
2应急照明系统3
1应急照明由应急配电板经应急照明分电箱供电
应急照明可以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在需要有2路照明馈电分路的重要处所,其中1路为应急照明分路
在机器处所、重要的工作舱室、公共区域、内外走道等处所,特别是逃生路线上应提供应急照明
服务于其它处所的应急照明不应穿过机舱等具有高度失火危险的处所
2居住舱室的床头灯可由应急照明分路馈电
3应急照明灯点也可计入照度计算
2照度计算3
1照度标准Q/SWS56-010-20072照度应满足船舶建造规格书的要求和船舶挂旗国当局的规定,以船舶挂旗国当局的规定(如果有规定)为准
照度要求参考附录A《31
6万吨超大型油轮和19
5万吨散货船的照度要求》
2照度计算方法3
1选择几个典型舱室用比功率法进行照度估算
具体算法可参考《船舶设计实用手册电气分册》,或者由灯具制造商采用专用的照度计算软件计算
2开敞甲板的照度计算比较困难,通常根据船舶建造规格书布置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