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总承包经营分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测量管理,明确各组织机构的管理权限及各自的职责范围,使测量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公司“双轨战略”的需求
特重新修订公司《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
根据局《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条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公司技术质量科测量管理、公司直管实体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测量管理、公司管理型大项目总部(简称大项目总部)及公司管理型大项目分部(简称大项目分部)测量管理
第二条公司以及所属项目部、大项目总部、大项目分部的测量工作归公司技术质量科管理
技术质量科负责对项目部、大项目总部、大项目分部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队伍、协作队伍的测量管理工作归口项目部、项目分部测量管理部门
第三条项目部、大项目分部测量组组长应具有土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测量工作3年(测量专业毕业的2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
测量仪器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应经基本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四条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符合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要求,公司测量人员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
测量工作应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
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周期送检的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第五条公司应当重视测量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为测量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组织机构1、技术质量科设测量主管,负责对公司所有测量工作监督协调和服务
2、项目部、大项目分部测量人员应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