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5〕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索引号:012947031/2015-00022信息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通知发布机构:南京市人民政府生成日期:2015-01-26生效日期:废止日期: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的通知文号:宁政发〔2015〕21号关键词:公共设施规划标准内容概览: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的通知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1总则1
1为在城市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南京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吸取有关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的成熟经验,参照同类城市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南京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3本《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并为公共设施实施和运营管理提供参考
新建地区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标准》提出的标准和布局形式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
新建地区进行具体的建设管理时,应按编制的规划和本《标准》控制预留用地,保证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在进行已建成区的更新改造时,应结合人口情况和实际需求,在既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鼓励功能混合、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设施配套的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保障房片区的公共设施配套,要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进行针对性核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性
4基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遵循公益性设施优先、集约节约用地、复合利用空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