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小故事210——王安石输给了谁2014-10-1107:22阅读(10)评论(0)纵观中国五千年历史,改革的失败,一般都是因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反抗,但也不尽然,比如北宋熙宁年间王安石的变法,它的阻力一方面来自既得利益集团,另一方面又来自王安石想竭力保护的农民这个弱势群体
当时农民最恨的莫过于“青苗法”
农耕经济时代,农民的日子是过得相当艰苦的,粮食吃到青黄不接的时候经常告急,他们不得不向地主借高利贷
这种民间借贷导致穷的越来越穷,富的越来越富,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弊端显而易见,王安石决定实施“青苗法”解决这个问题
易中天《帝国的惆怅》介绍了“青苗法”的内容:官府向农民放贷,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年息两千
这个利率明显低于民间的高利贷
然而,一些地方官员为了牟取个人和小集团利益,却耍小动作,他们春季和秋季各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收回,取利两分,这样年利就达到了四分
有些地方利率之高,竞达到原来设定的35倍
加上农民向官府借款,要申请、审批、还贷,手续繁琐,个个关节都必须求人、支付好处费,农民的负担反而比“变法”前更重
“变法”期间,就曾发生过东明县一千多农民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件
公道地说,如果执行不走样,“青苗法”确实不失为一项好政策,它既有利充实国库,更可以调节贫富悬殊
当年,王安石在宁波鄞县做县长时,就按“青苗法”的内容操练过,史书记载:他“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区域“试验”做基础,王安石对“青苗法”的实施才底气十足
然而,王安石忘记了一点:在一个县推行“青苗法”,只要做县长的王安石品质高尚,具有足够的威信就行了,因为他王安石本人就是执行者;而在一个国家推行“青苗法”,则需要整整一个官僚集团的廉洁作为保证,毕竟此时的王安石是决策者,而不是具体的执行者,当时的政治体制恰恰不能让官员做到最基本的清廉
于是,历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