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高级教师职责1、担任课程的讲授及讲座等教学工作,组织与指导本学科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研究与指导同本学科有关的新课程的开设与新教材的使用。2、组织与指导本学科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其它教学辅导资料,主持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活动。4、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科研发展动态,主持或参加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关专题科研、社会咨询等工作。5、组织和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指导一、二、三级教师这方面的工作。6、担任培养青年教师的工作。7、承担教学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学一级教师职责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成绩。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4、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中学二级教师职责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4、辅导学生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和社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