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现对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意义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
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必要在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
二、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总体要求1
开设书法课的要求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
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
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中小学校还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书法教学的要求中小学书法教育应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
明确写字的基本要求
书法教育应培养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
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
明确使用毛笔书写的基本要求
学生要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