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岗位轮换实施办法集团岗位轮换实施办法1第1章总则第1条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实现员工职业发展目标,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适用范围岗位轮换范围包括经营单位内部、集团部门间、集团部门与经营单位之间、经营单位之间的轮换。第3条各单位安排员工进行轮换时,必须遵守以下三条原则。1.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做到量才适用。2.符合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符合集团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3.管理岗位轮换建立在年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者的综合管理能力。1第2章轮换人员及比例第4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员工职业发展生涯规划,每年按以下比例安排员工进行轮换。轮换人员及比例一览表第5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员工应参加轮换1.在采购、广告、财务、人事、行政、劳资、资金结算以及外协等敏感、关键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员工。2.大学本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上进心和事业心,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后备管理者优先。人员类别轮换比例(现有人员数)专业人员3%~5%中高层管理者10%~15%1第6条对安排轮换的员工,根据其培养方向及集团发展需要,有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为其安排相关工作。1.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管理、企划、品牌管理、营销管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等工作为主。2.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开发、品质管理、设备管理、工艺等工作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安排到市场营销队伍中进行短期锻炼。第3章岗位轮换的组织机构第7条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和各经营单位行政人事部门共同组成岗位轮换管理体系,负责轮换工作的运作与管理。第8条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职责1.负责对跨单位轮换的审批。2.负责对各经营单位轮换工作的指导与监控。3.负责集团部门员工轮换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4.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关员工进行跨部门、跨单位的轮换。第9条各经营单位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单位轮换员工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1第4章岗位轮换申请与审批第10条每年12月初,集团部门及各经营单位员工的轮换,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岗位轮换申请表》,分别交各部门的负责人。第11条集团部门与各经营单位负责人拟定本单位参加岗位轮换的关键、敏感性岗位人员名单,分别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和各行政人事部。第12条岗位轮换名单的审批1.经营单位的岗位轮换名单由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审批,报行政人事部备案。2.集团总部岗位轮换名单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第5章岗位轮换的实施与考核第13条各经营单位员工的岗位轮换进行岗位轮换的员工由所在单位的行政人事部门建立《员工岗位轮换登记卡》,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优缺点、轮换期间的工作表现、培训情况,并由行政人事部专人负责保管。1第14条集团部门员工的岗位轮换进行岗位轮换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建立《员工岗位轮换登记卡》,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优缺点、轮换期间的工作表现、培训情况,并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专人负责保管。第15条集团部门、各经营单位必须密切配合轮换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轮换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在符合轮换原则的基础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拒收。第16条参加工作轮换的员工必须遵守新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单位的领导,接受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员工岗位轮换登记卡》内,作为奖惩、培训、晋升、轮换的依据。第17条对轮换人员新岗位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工作绩效。其直接上级主管对其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第18条每次考核结束后,各经营单位的行政人事部门会同其所在单位与轮换员工进行面谈,评价其优点与不足,并商讨改进方案及提出培训建议。1第19条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较差和差的员工,可根据所在单位意见,安排其调岗,培训或降职。第20条集团总部及各经营单位应积极对轮换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各方面的素质,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岗位轮换登记卡》。第6章附则第21条本规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