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一、综述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内控体系,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督导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公司审计部直接由审计委员会指导工作,其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保证了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2008年度,公司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参考,对公司的内控体系进行了梳理及优化,并组织总部及各控股公司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系统的自我评价
现具体阐述如下:二、内部环境1
公司治理万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董事会建立了审计、薪酬与提名、投资与决策三个专业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
董事会11名董事中,有4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除了通常的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外,还组织了对一线公司的项目巡视,加强对一线公司业务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