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奥尔夫音乐教学原则在幼儿舞蹈教学中的应用【内容提要】兴趣、音乐和自我表现既是幼儿舞蹈教学的三种手段,又是奥尔夫音乐教学的三条重要原则
然而,传统的幼儿舞蹈教学,让幼儿无休止地接受他人强加的动作,简单、反复的训练机械而枯燥,也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幼儿的灵感和天赋
《纲要》中指出:“尊重每个幼儿的思想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
”因此,在幼儿舞蹈教学中,要灵活应用奥尔夫音乐教学原则,既要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要尊重幼儿,激发幼儿的兴趣,让他们充分动手、动脑,从而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舞蹈真正属于每一个孩子
【关键词】兴趣音乐自我表现奥尔夫音乐教学原则兴趣、音乐和自我表现是幼儿舞蹈教学的三种手段,现结合奥尔夫音乐教学原则谈谈这“三要素”在幼儿舞蹈教学中的应用
一、“一切从兴趣出发”“一切从兴趣出发”,不放弃任何一个来参加学习的孩子,是奥尔夫的教学思想
在幼儿舞蹈教学中,着重突出一个“趣”字,就是要调动一切艺术手段来满足幼儿好奇、求新的心理需要、乐于模仿和乐于创编的需要
因此,幼儿舞蹈的选材和动作均要有趣
在幼儿眼中,大千世界,新奇无比,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只要我们站在幼儿的角度,以孩子的眼光去看世界,去感知事物的特点,分析处理人和物,最后加以直观表现,就会产生艺术化的童趣
例如舞蹈《幼儿园里多快乐》,仅听此名似乎是表现小朋友唱歌、跳舞,做游戏的快乐生活,实则不然,编舞者颇具匠心地选择了午间休息这样一个特殊时间和休息室这一特殊环境
一群小朋友在老师的带领下,每人抢着一个大枕头迈着并不整齐的步伐排队来到休息室,很不情愿地躺下准备休息
教师耐心照料着每一个孩子,忽然外面有人把老师召唤出去,于是休息室成了儿童乐园
有人悄悄地爬了起来,挑逗着别的小朋友,有的拍着屁股翻起了斤斗,有的头顶枕头出尽了洋相,有的干脆打起了枕头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