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与欣赏”内容分析与教学实施——2011音乐课程标准“感受与欣赏”领域课程标准解读虹桥二小陈岱媛第一节“感受与欣赏”在音乐课程中的定位一、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和基础课标对“感受与欣赏”领域的定位是: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
音乐是听觉艺术
音乐艺术的一切实践都必须依赖于听觉,听,是音乐艺术最基本的特征
由于音乐艺术的这种特征,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感受与欣赏”领域在音乐课程中的定位
第一,在音乐课程中,发展听觉是最重要的事情
所以,音乐教学必须立足于听,把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培养其对音乐良好的感受能力,作为音乐教学的首要任务和进行学习音乐其他方面技能的基础
也就是说音乐教学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是使学生会听,而不是其他
第二,音乐教育必须遵循“以听为中心”的原则,把全部教学活动牢固地建立在听的基础上
因为,既然听是一切音乐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那么,听觉感知便成了学习音乐的先决条件
训练与培养良好的听觉感知,发展优异的音乐思维,不仅对于音乐欣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学习音乐表现技能的必要前提
唱歌、演奏乐器、识谱等均离不开听觉的主导作用,音准、节奏感、声音表现力等诸因素也都需要由听觉来鉴定和调整
所以,只有紧密的围绕着听来进行和展开音乐教学活动才能适应音乐艺术的规律,是音乐教学收到良好的成效
二、培养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在音乐课程中,“感受与欣赏”这一教学领域所以被视为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因为音乐欣赏具有最直接、最具体的审美教育价值
它以一定的音乐为审美对象,以参与欣赏活动的人为审美主体,形成一种特殊的审美关照
通过这种对音响的聆听,实现对音乐美的感受和欣赏
其审美教育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培养审美感知,包括音乐辨别力、音乐感受力和音乐记忆力,这是音乐审美的基础
培养审美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