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张乡中心校2011年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为了保障中小学安全,减少因汛期灾害导致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乡中心校与各学校签订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一、校长是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坚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要与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二、各学校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及责任
值班人员、校长、学校值班电话要确保畅通,保证上传下达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建立安全排查记录,针对排查的隐患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对重大隐患学校要实行报告制度,尤其对水渠、库塘等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刷写警示标语、设立警示标牌,必要时要设立阻挡防护设施,提出防护措施,落实分解责任
校舍有安全隐患的,或可能有安全隐患的,无论是否属于危房,无论何种等级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
四、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除学校组织的大型安全教育活动外,要求每个老师每天每堂课课前用2-3分钟时间进行防溺水、防雷电、交通安全等警示教育
同时对家长进行预防溺水教育宣传
根据汛期发展情况,及时按规定程序采取学校调课、提前放暑假等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认真做好小学毕业考试、期末检测、中招考试的组织工作
组织学生集体乘车的,必须确认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相关证照,不得超员乘坐
带队赴考的校长、教师和相关人员,必须高度负责,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汛期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准确上报汛期中小学安全情况
对因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引发重大事故,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校长予以撤职处分
责任学校校长签字:乡中上高村曲阳礼村乡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