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教师〔2013〕28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各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促进陕西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西部教育强省为目标,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大力实施骨干带动战略,初步构建起具有陕西特色的三级三类基础教育骨干教师体系,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1—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和优秀教师群体,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初步构建起涵盖省、市、县三级,包括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类骨干在内的分级分类骨干教师体系,初步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一体化的骨干教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造就一支能够在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中发挥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进而带动全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
1.按照全省基础教育教师总数2
5%的比例,建立一支10000人左右的省级骨干教师队伍
省级三类骨干教师分别命名为“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陕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
其中,省级教学名师500名,每两年遴选培养125名;省级学科带头人3000名,每两年遴选培养750名;省级教学能手6500名,每年遴选培养800名左右
2.按照所在市基础教育教师总数5%左右的比例,在全省建立一支2万人的市级骨干教师队伍
市级三类骨干教师分别命名为本市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