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建设,明确了平台建设要求,规范了平台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管理体系以及项目管理等内容,是平台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依据本指南编制主要依据以下文献资料:《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19487)《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30428
1)《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30428
2)《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3部分:地理编码》(GB/T30428
3)《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4部分:绩效评价》(GB/T30428
4)《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GB/T30428
5)《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6部分:验收》(GB/T30428
6)《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30428
7)《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8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GB/T30428
8)《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建设要求一、建设目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搭建国家、省、市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增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建设原则统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