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峪一中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综合素质评定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按照新课改理念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定为主体,采取多元化的评定方法,要求客观、公正、公平,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组织机构为搞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我校成立评定委员会,由薛金红任主任,负责我校实施细则的开展、督促与落实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实施细则,审核评定的规章制度,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申诉,纠正评定中的错误
成立评定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等5人组成,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评定等级、评定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语,接受家长的咨询
三、评定内容与方法(一)评定内容
1、道德素质2、公民素养3、学习能力4、交流合作与实践能力5、运动与健康6、审美与表现(二)评定标准:详见济源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说明
(三)评定方法:1
学生根据本人平时的表现,写出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自评等级
以班为单位根据学生平时表现、抽出专门时间由学生本人根据评价标准陈述自我表现,全体同学逐一给予打分后,确定等级
3.班级评定小组评定
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班级评定小组以本学期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成长记录袋等方法,从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相应的等级
(四)评定结果
1、分项等级
从6个评定方面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方面给予一个等级,以A、B、C、D呈现
2.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五)总等级合成办法1、A级的学生不超过总人数的30%;D级的学生不超过总人数的1%
B级占60%,C级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