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社会保险制度概述一、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特征(一)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我国过去称劳动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劳动风险,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所遭遇的风险事故,包括自然的身体或生理变化,职业上的灾害及工作机会的丧失等
劳动风险一般包括疾病,负伤,生育,残疾,衰老,死亡,失业等七种类型
第十四章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社会保险有以下几个涵义1
社会保险的对象范围仅限于职工:劳动者,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2
社会保险的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险种,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3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依据是基于客观原因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岗位,不包括主观因素所致的此类损害;4
社会保险是一种有补偿性质和物质帮助性质的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社会保险的特征:强制性互助性储存性差别性社会性福利性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一)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有共同点,即它们都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作为保险标的,而且都具有应用保险原理的大数法则,集中众多人的力量,分散风险,抵御风险的功能
它们的区别:1
性质不同2
对象不同3
费用负担不同4
作用不同(二)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社会保障的现代社会普遍使用的一个名词,最早使用于美国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案》
1982年我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中作为官方文件首次使用了这一概念
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四项内容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遭遇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而处于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使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