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1
否定性评价否定性评价2
法律上不利后果法律上不利后果3
特殊意义上的义务特殊意义上的义务二、法律责任的本质二、法律责任的本质1
道义责任论道义责任论2
社会责任论社会责任论3
规范责任论规范责任论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11..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主体:主体: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完全民事责任能力1818岁以上,岁以上,1616到到1818,,能够以自己的行为满足当地生活的一般水平
能够以自己的行为满足当地生活的一般水平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0岁到岁到1818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10岁,岁,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616岁以上,间歇性精神岁以上,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可以从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轻或者减轻处罚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1414到到1616岁,岁,犯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毒,犯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追究刑事责任,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追究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不满无刑事责任不满1414岁,精神病岁,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期间做的行为人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期间做的行为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完全行政责任能力:完全行政责任能力1414岁以上,岁以上,1414到到1818岁,岁,从轻或减轻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