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校级督导机制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校级督导”有别于传统意义的教育督导,是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学校行政的授权和领导下,依法依规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它是学校与教师“同体督导”(自我督导)的双边活动过程,是创新学校管理,形成学校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是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全面贯彻执行,优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
随着教育发展的不断深入,校级督导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因此,我们审时度势,在2008年5月组织全区各中小学启动并实施了校级督导,以此有力地推进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实现学校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校级督导工作已形成比较完整的操作体系,为学校走内涵发展之路构建了一个新的发展平台
一、开展调研试点,为校级督导稳步实施“启航”1.认真调研,形成合力为了对学校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管理过程进行督导,同时形成学校自我监督,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机制,在校级督导工作启动前,我们选择了近10所城乡高完中、初中、小学,深入学校与校长和部分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进行座谈,对学校自主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必要性、工作内容、形式、方法、结果使用等进行了探讨,和学校取得了共识,上下形成了合力
2.选择试点,稳步推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办法》的初步方案,并选择了20多所中小学作为试点学校
其中太安小学、甘宁小学、红光小学、高峰初中和万二中等试点学校积极针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班级管理以及学区均衡发展等方面开展督导,在试点的基础上,2008年10月,组织召开了“万州区三级教育督导工作培训会”,至此校级督导工作在万州区各中小学全面铺开
二、理清工作思路,为校级督导顺利开展“扬帆”构建科学、全面、有效的校级督导机制,理清思路、创新工作,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