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1]87号★河北联合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适应现代化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素质发展全面的、规范的、科学的评价,能够使学生在素质发展上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鼓励学生在达到大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1个性和特长
第三条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综合素质测评采用个人小结和组织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两个方面
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心理等方面的一般性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发展性素质测评包括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文体艺术、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五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基础性素质测评一、思想品德素质测评J1(总分20分)第五条思想品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公益劳动、宿舍卫生、行为规范等七个方面
第六条以上七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㈠思想政治表现(3分)(3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2要思想,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的方针政策能正确的理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并向周围同学进行宣传,起到积极带头的骨干作用
(2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思想教育活动,态度端正
(0分)经常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思想教育活动,态度不够端正
㈡社会公德(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