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国家教委1994年3月第一部分讲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训练说明高等师范学校是国家推广普通话的重点之一,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用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因此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必须讲普通话,并按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要求通过测试
教师的教育和教学工作都要求很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因此对高等师范学校学生进行专门的口语训练并且提出较高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应当逐步扭转对口语重视不够的偏向
讲普通话的技能是口语表达技能的基础,讲普通话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无法进行口语表达技能的训练
在口语表达技能训练中,能够进一步提高讲普通话的水平
讲普通话达到要求的,可重点进行口语表达技能的训练
这两项技能训练应当安排在一年级
考核办法:按《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普遍进行测试,合格者发给证书
口语表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或校内专门机构负责,主要考核朗读和讲演(或讲课)两项但不得用教育实习替代
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一、讲普通话技能的训练(一)训练目的对高等师范学生的普通话训练,一般应当达到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二级,即能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朗读、讲课和交谈
对中文专业学生的要求:北方方言区一般应达到一级,南方方言区达到二级中等
(二)训练内容1.树立或加强推普意识:了解普通话的形成,了解推普的重要意义,了解国家推普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2.了解发音器官、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掌握好《汉语拼音方案》;掌握普通话的声母、韵母、声调,掌握变调、轻声、儿化等
3.熟练掌握现代汉语3500常用字所组词语的标准读音,学习《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能直呼音节,正确拼写汉语词语
4.用普通话朗读、对话
5.了解本地方盲语音与普通话语音的主要差别和对应规律,能进行方音辨正
6.了解本地方言的词汇、语法与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