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2011年修订)InternationalStandardsforNeurologicalClassificationofSpinalCordInjuryAmericanSpinalInjuryAssociation(美国脊髓损伤协会,ASIA)InternationalSpinalCordSociety(国际脊髓损伤学会,ISCOS)[关键词]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第七版前言本手册内容为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ISNCSCI)第七版,该标准描述了脊髓损伤的查体方法(称之为国际标准查体方法)及美国脊髓损伤委员会(ASIA)残损分级。基于世界各国脊髓损伤治疗和研究领域的临床医师和研究人员的意见、问题和建议,本标准对一些概念和表达进行了澄清和修订。关于ISNCSCI某些问题的澄清已经在最近发表的一些论文中进行详细阐述[13]。另外,所作出的修订也尽可能与InSTeP培训项目保持一致[15]。委员会对修订采取了审慎的态度,主要是考虑到重大修订应有循证学基础。自上一版ISNCSCI修订以及参考指南出版以来,ASIA开始了一项电子(e)在线培训项目,称之为国际标准化培训e-学习项目(InSTeP)。该项目包括一个6模块的课程,目的是使临床医师能够对脊髓损伤患者进行准确和一致的神经学检查[15]。这些模块包括:基础解剖、感觉检查、运动检查、肛门直肠检查、评分、分级、AIS分类以及一个可选模块。另外委员会还开发了儿童脊髓损伤国际标准检查方法(WeeSTeP)和植物神经检查标准e-项目(ASTeP)。建议在检查时同时完成自主神经检查表格,但该检查目前尚不是ISNCSCI检查的一部分。本版标准澄清的内容包括:1)对运动和感觉检查进行了更详细的描述,包括运动部分肌力4或5级检查时的体位摆放(原文20-21页)。关于检查更详细的内容见InSTeP项目[15]。2)对患者运动功能无法检查部分的运动平面确定进行明确(如C5以上或T2-L1)。具体例子见原文27页。3)当运动和感觉平面以下无运动或感觉功能保留而需要记录部分保留带(ZPP)时,将运动和感觉平面记录在检查表的指定位置(原文32页)。4)对感觉不完全损伤和运动不完全损伤进行区分(AIS为B或C),同时对运动不完全损伤类型进行区分(AIS为C或D)。标准特别指出区分AIS的B级和C级时使用运动平面;而区分AIS的C级和D级时使用单个神经损伤平面(NLI)(原文31页)。5)在AIS分类中使用了非关键肌的功能。2003年的参考指南中已经提及此概念,但存在争议[13]。委员会决定,在确定运动平面或运动评分时不使用这些肌肉,但在确定感觉和运动不完全损伤(AIS是B级还是C级)时可以使用非关键肌(如果可查)。在对此进行标准化教学前,需要更多的信息、数据和讨论。本版标准修订的内容包括:1)肛门深感觉改为肛门深压觉(DAP)。关于“压”的一致意见是,检查者的拇指或食指末节对肛门直肠壁施压,而不采用其他更剧烈的方法。2)确定如果C2水平感觉异常而面部感觉正常,则平面为C1。虽然这尚需进一步研究,但委员会认为这可以使临床医师在检查时有统一标准。3)对于S4-5水平已经存在轻触觉或针刺觉的患者,则DAP检查不是必须的,因为患者已经可以判定为感觉不完全损伤。但在仍然推荐在完成检查表时完成此项检查。在确定运动功能是否保留(即肛门括约肌自主收缩)时,应需要进行直肠检查。4)对神经完全损伤(AIS为A级)患者ZPP的定义进行修订,以保持与InSTeP一致。标准特别指出,对于神经学完全损伤者,ZPP定义为“身体一侧感觉和运动平面以下皮节和肌节保留部分神经支配”。在ISNCSCI以前关于ZPP的定义中,使用的平面为NL[13]。在讨论ZPP保留节段时,这一点特别重要。例如,某患者感觉平面为C5,运动平面为C6,而C7水平有运动功能保留,则NLI为C5,运动ZPP为C7。如果使用运动平面定义ZPP,则患者有1个节段的运动保留。如果使用NLI进行定义,则C7意味着2个节段的运动保留。委员会认为本标准的描述方法更准确地定义了完全损伤患者功能保留的情况。5)某些图示也进行了更新,同时对检查表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以方便使用。希望本手册能为临床医师和科研人员提供参考。电子模块目的是为检查和分类提供详细的指导[15]。委员会也认识到虽然某些病例似乎不“符合”ISNCSCI,但该国际标准还是能够对大多数病例进行分类。神经学标准委员会欢迎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