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工时及加班工资发放工资、工时及加班工资发放工作时间的三种形式工作时间的三种形式•一、标准工时一、标准工时•二、综合计算工时二、综合计算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以周、月、季、半年、自然条件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以周、月、季、半年、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三、不定时工时三、不定时工时•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不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作能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制度。•企业一般均应实行标准工时,如部分岗位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即综企业一般均应实行标准工时,如部分岗位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即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时)则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方可执行。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时)则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方可执行。案例案例•案例:案例:•李某在一家企业从事值班工作,工作时间为每日李某在一家企业从事值班工作,工作时间为每日88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每周工作66天,如在夜间值班可实行睡班。李某认天,如在夜间值班可实行睡班。李某认为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其加班工资,但该企业则认为李某所为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其加班工资,但该企业则认为李某所处值班岗位处值班岗位,,工作较为轻松工作较为轻松,,睡班时间也应进行折算;同睡班时间也应进行折算;同时时,,按照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按照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方法》劳部发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方法》劳部发[1994]503[1994]503号文件精神,号文件精神,值班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国家尚未对实行不定时值班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国家尚未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支付加班工资方面进行规定,故拒绝了李某要求,工作制支付加班工资方面进行规定,故拒绝了李某要求,李某遂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要求企业支付李某遂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要求企业支付其加班工资。其加班工资。•处理结果:经审查,该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结果:经审查,该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特殊工时制审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定特殊工时制审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定李某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责令单位按规李某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责令单位按规定支付李某加班工资。定支付李某加班工资。•企业擅自实行特殊工时制无效企业擅自实行特殊工时制无效,,因此而发生因此而发生劳动纠纷劳动纠纷,,视为该企业执行的是标准工时视为该企业执行的是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适用的岗位综合计算工时适用的岗位••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实行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劳动者;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劳动者;(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定时工时适用的岗位不定时工时适用的岗位••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制:(一)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一)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和其他不能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他不能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二)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