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沙酮治疗癌症疼痛54例临床观察美沙酮片是天津中央制药厂恢复生产的强效镇痛药,经国家卫生部药政局批准,由北京医科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负责组织美沙酮扩大临床验证工作
自1999年3月至5月,上海地区五家医院,包括上海瑞金医院、上海市市北医院、上海长征医院、上海杨浦区肿瘤防治研究、上海铁路局中心医院,应用美沙酮治疗癌症引起的疼痛54例,观得疗效总结如下:临床资料一、病例选择l、病例入选标准:癌症引起的疼痛患者,年龄16岁~81岁,体重38公斤~85公斤,男女不限,癌痛强度为中、重度,心、肝、肾功能化验无严重异常
2、排除标准:①4小时内用过镇痛药
②12小时内口服过缓释镇痛药
③72小时内用过芬太尼透皮贴剂
④有明显呼吸抑制、呼吸道阻塞、缺氧
⑤有明显心、肝、肾功能障碍
⑥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⑦对镇痛药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
54例患者均为住院患者,其中男性31例,女性23例,最大年龄81岁,最小年龄16岁,平均年龄为58
其中大肠癌患者11例,肺癌患者19例,胃癌患者4例,胰腺癌患者4例,乳腺癌患者5例,转移性骨肿瘤1例,肝癌患者3例,胆囊癌患者1例,多发性骨髓癌l例,股骨巨细胞癌1例,睾丸癌l例,食道癌2例,耳癌1例
54例患者疼痛强度均为中、重度,其中骨关节疼痛1l例、四肢疼痛13例、内脏疼痛16例、头颈部疼痛2例、胸背部疼痛12例
二、用药方法根据患者治疗前疼痛的强度,起始剂量为每次口服5~10mg,每天2~4次,观察用药后疼痛的情况,每次调整剂量在前一次剂量的50%范围以内,达到患者24小时不痛或基本不痛,然后以达到治疗效果的后二天剂量除以4,用此剂量作为每次剂量,每12小时给药一次
三、观察标准:1、治疗有效剂量:达到疼痛明显缓解或完全缓解的剂量(每日二次给药)2、疼痛强度(Painintensity,PI):采用国际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