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管理制度1
明火管理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应包括动火范围、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及应用取的措施,动火的原则、动火的审批权限等
安全动火管理范围加气站安全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站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加气站明火包括生产动火和生活动火
动火级别的确定一级动火
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根据动火部位的火灾危险性,加气站在下列地点动火为一级动火:加气区、储罐区、卸车区;二级动火
凡在火灾危险区域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加气站在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①生产区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②加气站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在加气站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
生产性动火管理三级火票制度
加气站内除特殊情况下需要维修外,应控制动火作业
因设置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应限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加气站动火作业许可证》,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即执行三级火票制度,经审批后停止加气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认真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请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动火票是与《安全动火管理制度》对应的一种检修动火凭证
它分为三种,即一级火票、二级火票和三级火票
每种火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一级火票由安全监督部门存档,二级火票由申请单位存档,三级火票由审批部门存档;第二联为动火人留存,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为动火监护人留存
动火安全措施①将动火设备,如LNG储罐、输送管线等的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用足够时间进行置换、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②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③容器动火,应做爆炸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动火前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