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20-12-15作者简介:赵娜(1993-),女,山东招远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社会保障理论研究
受社会习惯、家庭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老年人群体更加青睐于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下居家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推进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老年人健康养老的发展规划,积极推动老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探索养老服务工作的创新与改革,并且为了保障老年人切身利益还出台多项相应的政策法规,以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为基础,从细节入手改善老年人的养老生活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由政府主管和承办的,通过行政推动与运作,以社区作为依托,集合可利用的资源,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为主,使老年人在晚年生活中能够得到关爱和保障
提供的养老服务以无偿和低偿为主
一、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现状(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正日渐成熟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在我国当前大部分地区发展较为成熟
在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进程中,各地通过兴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整合老年人养老信息等多种方式,提升社区的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在落实国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中取得的成效明显
个别地区还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如南昌市、福州市、阜阳市将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优惠政策,引进和扶持社会各界为老服务力量参与到社区的养老服务项目中,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得以迅速发展[1]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初具规模,能够充分调动整合周边的适老服务资源
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6
4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10
一些地区还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了“有机升级”,逐步扩宽了养老服务的项目范围,将服务站升级为综合服务中心,以居家老人的实际需求为主,增加了精神慰藉、社交活动、文体娱乐等服务内容,重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