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TJ06-506-201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原始记录注册代码报告编号使用单位检验日期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XTJ06-506-2012说明1本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制定,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
2本记录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应详细,字迹应工整
需要修改时应用双斜线划改,且保留原始字迹,并在旁边签署修改人姓名、时间
3“检验结果”一栏中的“符合”、“资料确认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等内容可分别用对应的“√”、“○”、“×”、“/”来表示
有数据要求的应填入实测或计算处理后的数据
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
难以简单表述的,可另加附页描述
“结论”一栏中只按合格“√”,不合格“×”,不需检验填“/”标识
4若本次为定期检验的首次检验,则第1页中的“检验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判定标准为TSGT7005-2012第二十一条(三)款
若判定为“不合格”,受检单位组织相应整改或者修理后可以申请复检
5若进行定期检验的复检,则第1页中的“检验结论”为“复检合格”或“复检不合格”
判定标准为TSGT7005-2012第二十一条(三)款
复检可仅对前一次检验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检验人员也可根据现场情况的需要相应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检验结论为“复检不合格”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受检单位组织相应整改后可以再次申请重新检验
6如经检验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存在与TSGT7005-2012第十七条不符的内容,则可作为其他项填写在记录第8页空白处
7记录应有检验人员、校核人员及使用单位配合人员签字
8在主要检验仪器设备一栏中,其编号须按照本单位实际编号填写
如某仪器在检验中未使用,则可在编号后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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