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发展分析一、中小企业的概念和融资的渠道(一)中小企业的概念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国际上一般通过质和量两方面指标来界定中小企业,质方面的指标一般有企业组织形式、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等;量方面的指标一般有实收资本、企业职工人数、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的经营额等。由于质的界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实际困难,量的指标具有直观性、数据选取容易等特点,在实际应用被广泛采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通过量的指标,明确了界定中小企业的标准: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二)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根据资金的来源来分,中小企业融资可以分为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内源性融资主要是中小企业的原始投入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自我积累,即中小企业利用自己所拥有的资金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主要包括资本金、留存收益折旧基金等。外源性融资是指利用企业外部资金来进行融资,按照是否有金融机构参与,外源性融资又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主要包括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商业信用、民间借贷、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1.内源性融资内源性融资是指该部分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是为了设立企业或企业通过自身经济活动获得的资金,并将其用来满足企业投资、经营等融资需要。它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资本金、留存收益、折旧基金等。因此,内源融资能力的大小取决于企业的利润水平、净资产规模和投资者预期等因素。内源性融资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等特点。2.外源性融资外源性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外部的借款或者投资者筹集资金,而不是通过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来获得资金。按照融资过程中是否又银行这一金融机构参与,外源性融资还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融资。直接融资顾名思义就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向资金的供给者直接融通资金的方式。直接融资一般通过相应的金融市场完成的,资金直接由供给方流向需求方,即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企业在金融市场出售证券进行融资,资金供给者在金融市场购买资金需求方的证券(如债券、股票等)。间接融资是指资金的需求者通过银行这一金融机构,把分散的社会资金集中起来,然后提供给资金需求者,间接融资是银行信用的表现,即银行机构通过开办储蓄或发行金融机构证券,吸收和集中社会富余资金,然后再通过贷款方式提供给需求资金的企业。在现代金融制度下即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