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细菌及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
检验结果以1g、1ml、10g、10ml或10cm2为单位报告,特殊品种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
检验量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或cm2)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膜剂为100cm2;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
要求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20g或20ml(其中10g或10ml用于阳性对照试验)
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大蜜丸还不得少于4丸,膜剂还不得少于4片
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用量(两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供试品
供试液的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
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
1.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加pH7
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
油剂可加入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
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2.固体、半固体或黏稠性供试品取供试品10g,加pH7
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
必要时加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并置水浴中适当加温使供试品分散均匀
阴性(-)对照试验取pH7
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1ml,置无菌平皿中,注入培养基,凝固,倒置培养
每种计数用的培养基各制备2个平板,均不得有菌生长
阳性(+)对照试验阳性对照试验方法同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对照菌(检测的控制菌)的加菌量为10~100cfu(加对应控制菌制成的溶液1ml)
阳性对照试验应检出相应的控制菌
培养和计数除另有规定外,细菌培养3天,霉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