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在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中已有明确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10-31国家主席令15号公布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第三十条: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第四十条:(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的学校
(二)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的教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03-18国家主席令45号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第三十二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3,《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第十七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小学,幼儿园------等学校
4《教师资格条例》1995-12-12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第十六条: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1999-09-13教育部7号令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6,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国发(1981)144号附件一:教育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办法>一,调整教职工工资的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的固定教职工.八,企业办的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职工,这次原则上参照本办法调整工资.7,<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