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塘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推进素质教育
第二条:校务公开工作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
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2
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3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4
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5
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二、校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职责第三条:实行校务公开,要坚持、完善和规范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1、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正校长副组长:副校长组员:中层干部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组长:主管副校长副组长:工会主席成员:工会委员报帐员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工会主席副组长:教师代表成员:教代会代表第四条:校务公开工作职责1、党支部(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2、行政(1)充分发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