肈渊源莈薂莲花高台金莲铺地催生畸形风尚羁蒈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
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
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
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
“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
聿蚄宋代时,妇女不裹小脚被视为粗人,必须自幼被大人缠成三寸之脚才是美女,于是宋代缠足之风盛行
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芃膁元朝时,南方诸多地方规定只准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子缠足
明朝时,下禁令以此分出贵贱,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
《浙江风物志》记载,浙江东南地区明文规定“丐户人家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许缠足”
薅蚅清朝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都崇尚大脚,不缠足
但清军入关后,汉族女性的“三寸金莲”却赢得大清满族妇女的青睐
清政府为了保护游猎民族人高脚大便于狩猎的特点,并从满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虑,多次禁止旗人缠足
但屡禁不止,仍有许多旗女仿效不疲,缠足之风反而日盛,并有男人非小脚之妻不娶的风气,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
满族女子对小脚崇拜达到了狂热的程度,而且缠足风愈来愈烈
莂薀禁令芅蒂缠足获罪严酷罚则难禁风潮薀羀清政府掌握政权,满族又无缠足之俗,故视汉人缠足为罪行,曾多次下令禁止
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
康熙元年(1662年)再次规定:如查得元年之后所生女子缠足者,罪其父母,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则交刑部处置
情节严重者枷责四十大板,流徙十年
后有人上奏说规定太严,清政府才免禁,民间妇女遂再度恢复缠足
肆薄乾隆后来又多次降旨严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满族女子的裹足之风,汉族民间女子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