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中国的律师制度规章制度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律师的性质、任务和地位1、律师的性质我国1996年5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我国的律师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
《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律师的任务律师的任务是指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通过律师的执业活动所要实现的目的
根据《律师法》第一条的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就是律师的任务
律师任务的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密切联系辩证统一的关系,这是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之间的一致性所决定的
3、律师的地位律师的地位是指律师在社会生活中和诉讼过程中,所应有的地位和享有的权利,以及所起的作用
第2页共13页我国的律师在诉讼中处于一种独立的诉讼地位
律师既不从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不完全从属于当事人,律师参与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于一种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的地位
律师不仅享有一般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而且还享有与履行律师职责有关的诉讼权利
(二)律师执业条件律师执业,应当先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实习期满后申领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后,还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才能以律师的身份执业,依法享有律师的权利并承担律师的义务
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暂时不从事律师职业,对其资格予以保留
我国采取的这种作法称为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
1、律师资格指从事律师业务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国《律师法》第五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六条规定了取得律师资格的两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