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处理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
第四条处理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坚持纪律规定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职(降级);(四)留用察看;(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处分期间与解除:处分期间指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解除处分之日止,分别为:(一)警告,三个月;(二)记过,六个月;(三)降职(降级),十二个月;(四)留用察看,不少于十二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降职(降级),降职是指有职务的人员降低职务等级;降级是指无职务人员降低职位等级
第八条违纪违规行为应追究领导责任的,比照对直接责任人的处分降低一档处理
领导责任是指领导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被评选为先进或优秀人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不得提高职位等级和岗位工资档次,当年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内,绩效工资按80%发放,处分期结束后恢复原待遇
受记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绩效工资按60%发放,处分期结束后恢复原待遇
受降职(降级)处分的,管理序列员工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专业序列员工降低一个职位等级,各类薪酬待遇均按降职(降级)后的职级对应发放
受留用察看处分的,由所在单位重新安排工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