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食用菌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是:中国食用菌协会,英文名称:CHINAEDIBLEFUNGIASSOCIATION,缩写:CEFA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由与食用菌(含药用菌,以下统称“食用菌”)相关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科研和教学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突出服务特色,努力为会员、为行业、为政府服务
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全行业的整体利益
做好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沟通政府和行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本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设在**市
-2-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受政府委托,开展行业规范、行业评价、行业统计、行业标准、职业评价、等级评定等行业服务,开展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发展与管理政策及重大事项决策咨询等技术性服务
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指南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第三方咨询评估等方面工作,发挥协会在服务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行业自律
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开展行业诚信评价活动,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切实履行好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宗旨
做好本行业国内外科学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