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值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机关单位,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节假日调休安排,今年“国庆”、“中秋”节假期时间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
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值班等有关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社区工作站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联系渠道畅顺
二、各社区工作站和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值班值勤人员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1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并组织协调处置各类突发紧急事件
三、各社区工作站和各单位的值班室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人工接听,及时妥善处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类问题
四、执法、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环保、城管、工商、供水、供电、电信和有线电视等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部门和单位,要保证投诉或服务电话接入畅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各社区工作站和各单位节日期间遇有紧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街道总值班室,联系电话:27609011,传真:27605297)
六、放假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请假制度
社区工作站正副站长,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街道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副职,街道所属企业单位正职,因公或因私赴港澳台、出国、到国内其它地区的,都必须根据《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意见》(深宝石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