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有限责任公司燃油管理标准Q/HDCR-214-1-201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有限责任公司燃油的采购和入厂管理、储存管理、燃用管理、计划和统计分析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燃油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油管理办法》GB/T511《油产品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GB/T260《油品水分测定方法》GB252-2000轻柴油《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控制管理标准》3术语(略)4管理职能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物资供应部负责采购,运行部负责报计划、对入厂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的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
5管理内容与要求5
1采购和入厂管理5
1运行部根据油库储油量的多少报计划(油罐的油位不能低于1米),统一由物资供应部采购
2每批到厂燃油须附生产单位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燃油采购应符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
3入厂油应经过质量检测、过磅计量、卸车操作三项工作,每项工作都必须认真执行
4入厂燃油取样5
1燃油到厂后,应立即组织取样工作,由化验人员进行取样,供应商代表、物资供应部燃料专责见证
所取油样应具有代表性,应在罐车的顶部和底部分别取样,油罐有隔断时,应在各段分别取样
取样完成后进行质量检测
每一批次燃油存留一份油样保存备查,保存期1个月
2燃油质量应符合“GB252-2000轻柴油”的规定,被检项目任何一项不合格,应退货处理
3检验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表中所列项目
项目色度/号机械杂质水分闭口闪点/℃凝点/℃标准≤3
5无痕迹≥55符合相应牌号2010年7月25日发布2010年8月1日实施Q/HDCR-214-12-2010试验方法GB/T6540目测目测GB/T261GB/T5105
4使用目测法检查机械杂质和水分时,将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