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设计要求及时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密闭、风窗等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井下所有通风设施位置由通瓦组指定,相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负责建筑和管理,设施质量必须符合通风质量标准要求
凡不符合标准的通风设施,通瓦组要责令返工,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2、严禁同时打开2道风门或长时间打开1道风门
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行人行车风门必须实现连锁
3、各施工单位要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负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通瓦组同意,不得随意拆除通风设施
所有下井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矿调度
对损坏和破坏通风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损坏通风设施酿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1)、各生产单位必须管好用好所在作业地点内的通风设施(包括进回风巷附近专为本工作面所建的设施),通风设施建成后,为采面服务的设施由采煤队负责;为掘进面服务的设施由掘进队组负责;运输大巷、井底车场的设施由机电队负责;为变电所服务的设施由机电队负责;凡两个以上队在同一区域内施工,由通瓦组根据情况指定一个单位负责
(2)、凡因运输设备、安装管线等原因确需拆损通风设施时,必须至少提前两天向通瓦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指定时间进行,否则安全科按事故追查,严肃处理
(3)、严禁超宽超高设备通过风门,严禁运送物料时撞坏通风设施
4、通防队要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发现损坏及时处理
5、通防队必须把通风设施检查纳入瓦斯巡回检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一章通风设施第一条通风设施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审批
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设施材料、设施位置、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的装置等
施工设计方案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设计方案施工,施工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