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规范—成本费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防范成本费用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xx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企业以及企业的分支机构、事业部、项目部(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三条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费用,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企业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的损益;商品流通企业应当将当期已销商品的进价转入当期的损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建立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成本费用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成本费用支出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与审批;(二)成本费用支出的审批与执行;(三)成本费用支出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组织机构
设立成本费用控制领导小组,成员由企业的主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负责人组成;设立成本费用控制工作小组,挂靠财务部门
同时,要求各基层单位建立相应的成本费用控制组织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成本费用业务
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成本费用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成本费用的授权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