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企业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增加生产范围自查报告模版(仅供参考)XXX公司现位于XXX(地址),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xx
现公司拟新增生产颗粒剂药品(以此为例,下同),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中增加颗粒剂生产范围
本公司对照《药品管理法》第八条要求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一)具有依法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企业现有员工xxx人,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xx人
其中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xx人、工程技术人员xxx人
新增颗粒剂车间人员有xx人,具有药学及相关技术人员xx人;其中中药提取车间人员xx人,药学及相关技术人员xx人
(详见附件,略)其中:1)企业负责人为xxx,xxx专业,毕业于xxx学校,具有x年药品生产管理经验;2)生产管理负责人为xxx,xxx专业(药学或相关专业)毕业于xxx学校,xx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x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经验;3)质量管理负责人为xxx,xxx专业(药学或相关专业)毕业于xxx学校,xx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x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经验;4)质量受权人为xxx,xxx专业(药学或相关专业)毕业于xxx学校,xx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x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经验
且上述人员,符合GMP的人员相关要求
企业现有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2/4符合相关要求,且与拟生产颗粒剂要求相适应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公司此次申报的生产剂型:颗粒剂;拟生产品种:金莲花颗粒(规格:0
5g/包);拟生产规模:X包/批、X万包/年
现公司生产面积与申报的生产规模相适应,共有提取车间为XX平方米,中药颗粒剂车间XXX平方米
(一)颗粒剂车间,XX平方米为X级洁净区,内有称量间、制粒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