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脚内容丹洛克斯游泳洛克斯游泳培训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游泳教学培训中的安全管理,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游泳教学培训安全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教练员在游泳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2、教练员是游泳教学、培训的直接安全负责人,对教学培训涉及到的场地、教学内容、培训对象的人身安全负有直接全部的检查、管理责任
3、举办多种泳姿的游泳培训班时,必须制定详细周密的安全责任措施方案
制定教学培训计划时,必须有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内容
4、教练员在选择培训场地时,必须考虑教学培训的安全性,对学员到达和离开培训场地必须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教练员必须在学生到达前20分钟到达培训场地
培训结束后,教练员要在学员们全部离池并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场地
5、教练员必须有效地控制教学培训进程,上课前后整队检查人数并点到登记,加强安全教育
进行初级游泳水平教学培训时,培训人数应严格控制在20人之内,两个以上教学组同时进行教学时,必须配齐二名安全巡视救生员
6、教学培训任务必须在教练员指导下进行,教练员不得将教学培训任务委托给工作人员或布置给学员自行完成
教练员因特殊情况离开教学培训现场时,应中止本课教学培训
页脚内容7、学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和离开培训场地,未经教练员许可不准擅自下水,不准做追逐游戏嬉闹、登高攀越等危险动作
对违反本规定的学员,教练员应进行耐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并危害到安全者,可取消其学员资格
8、初次参加游泳培训学习的学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参加游泳培训
办公室必须建立学员点名册、健康册等档案
9、除教练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地内(指划定管理的区域),教学培训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及其他异常情况时,教练员应立即中止培训,作紧急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10、组织较大规模教学培训或活动时,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细则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