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豚制药有限公司合同编号0021办公楼桩基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江苏海豚制药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江苏悦华建设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办公楼供桩、试桩、打桩、焊接、检测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办公楼工程地点:江苏滨海县沿海工业园中山二路(北区)工程内容:供桩、试桩、打桩、焊接、检测桩型号:PHC-500(100)AB-C80-19/20;数量:2226
00m;质量标准:合格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辅助材料)2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代胜宇2
2社会总监理单位:连云港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
3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杨士军2
4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许超康3
合同工期:25日历天(含法定假日)开工日期:2011年11月12日;竣工日期:2011年12月7日4
1保证场地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保证管桩、桩机、起重设备、仪器等运输顺利进场
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江苏海豚制药有限公司合同编号00224
3提供地基基础工程设计资料、施工记录、工程地质报告;4
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5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监理,业主管理,履行监理程序
施工时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及时汇报
3乙方编制本工程施工、检测方案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桩位图及厂区控制点布置图、图集苏03-2002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