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桩基施工劳务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黄山市月潭水库工程-库区道路(兰樟路、溪冯路、溪山路、金城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为优质、高效的完成黄山市月潭水库工程-库区道路(兰樟路、溪冯路、溪山路、金城路)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组成合同的文件一、本合同及附件;二、甲方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会议纪要等;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技术规范”部分(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合同概况一、工程名称:桥梁桩基钻孔及混凝土灌注二、工程地点:黄山市休宁溪口镇三、工程范围及内容:1、施工范围:兰樟路K0+142
29言坑桥,兰樟路K0+966
5金竹河1号桥,兰樟路K4+571
6石田桥,溪冯路K0+498金竹河2号桥,溪山路K0+220金竹河3号桥
2、施工内容:(1)兰樟路K0+142
29言坑桥桩径1
2米钻孔桩16根(设计桩长14米);兰樟路K0+966
5金竹河1号桥1
2米钻孔桩16根(设计桩长14米);兰樟路K4+571
2米钻孔桩12根(设计桩长14米),1
4米钻孔桩2根(设计桩长14米);溪冯路K0+498金竹河2号桥1
2米钻孔桩16根(桥台处钻孔桩设计桩长19米、桥墩处钻孔桩设计桩长20米)(实际工程量由甲方确定,甲方根据施工情况有权增加或减少)(2)临建:乙方为完成相应合同工程而进行的临时驻地、临时电力等临时设施的建设、拆除等全部工程应作为本工程的附属设施建设,不另行计价
3)准备工程: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具备钻孔条件)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乙方的主要人员、大型设备、机械等进场时间为甲方通知3日内必须进场,cheng进场后2日内乙方具备开孔条件
设备、人员进出场费用不另行计价(桩机进出场吊机费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