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xx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总说明一、2009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1988年《北京市房屋修缮装工程工期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结合北京市房屋修缮市场具体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包括平房翻建、添建工程,改造工程,抗震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水电系统修缮工程,其他单项安装工程,共七章533个项目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理确定工期的依据;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各类房屋建筑的改造工程;抗震加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以及随同上述各类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筑面积在300m2以内)添建工程
整栋建筑且整体腾空的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的工期执行2009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第一部分建筑工程的相应项目
五、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计算,有台明的砖木结构平房的建筑面积按台明外边线内包括水平面积计算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为单位,考虑了房屋修缮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且分散、施工现场狭小、环境影响较多等不利因素;并考虑了冬雨季节、一般气候影响等因素,结合建筑施工规范要求及技术操作规程等综合因素确定
七、单项工程工期是以进场施工之日为起始日,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竣工验收条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止所需的全部施工日历天数
八、工期天数按单项工程计算,若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工期天数的计算方法为:2/15以其中工期天数最大的单项工程的工期为基本工期,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加一个乘以0
35系数;加两个乘以0
20系数;加三个乘以0
15系数;加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