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中美嘉伦咨询公司编辑并提供。公司治理:集团管控的最佳模式当前,以股权为纽带形成的集团公司已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如何构建科学、高效的集团管控体系,是集团公司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并解决的问题。集团由非法人向法人转型在中国,企业意义上的集团经历了从非法人向法人,从“企业集团”向“集团公司”演化的过程。年,国务院批转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了《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是一个联合成员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组织结构上,企业集团与集团中的母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随着公司法治在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中逐步深入人心,独立法人资格的重要性日益突显,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没有关于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以股权投资设立多个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已经成为企业意义上的集团的主要形式。China-USABenchmarkGroup.Ud,中美嘉伦本文由中美嘉伦咨询公司编辑并提供。China-USABenchmarkGroup.Ltd.中美嘉伦从另一方面看,集团公司与企业集团依然具有关联性,今天的集团公司在法律性质上基本相当于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显而易见,集团公司相比企业集团而言,组织结构更加紧密,对成员单位的约束力,主要源于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股权,而不仅是自我约定的章程。从组织架构冗长、松散的非法人企业集团发展到紧密型的集团公司,是中国公司投资者在集团管控实践中的集体理性选择。